保守派法官准备禁止大学招生中的平权法案

高等教育平权法案的支持者周一在华盛顿特区的美国最高法院前集会

高等教育平权法案的支持者周一在华盛顿特区的美国最高法院前集会

Chip Somodevilla, Staff / Getty Images

周一,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数派似乎决心宣布在大学招生中针对少数族裔的平权措施为非法,多名法官将这种做法比作种族歧视。他们还表示,他们的裁决不仅适用于州立大学和学院——1996年,加州选民禁止州立大学和学院考虑申请人的任何种族——而且也适用于私立学校。

“为了消除种族歧视,我们打了一场内战,”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针对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和北卡罗来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招生政策的诉讼的听证会上说。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政策试图通过考虑申请人的种族等因素来增加少数族裔的入学率。这句话让人想起了他2007年的裁决,裁定西雅图在一项公立学校融合计划中考虑了学生的种族,犯有违宪歧视罪。

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将具有种族意识的大学招生比作允许大学短跑运动员“从距离终点线更近5码的地方出发”。最高法院的两名黑人法官之一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告诉为北卡罗来纳州项目辩护的律师,他仍在等待听到在校园促进种族多元化会带来什么学术好处。

“这有助于他们更好地为即将工作和生活的世界做准备,”支持该项目的学生律师大卫·伊诺霍萨(David Hinojosa)回答说。

在2003年Grutter v. Bollinger一案中,最高法院以5:4的裁决勉强支持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平权行动计划,裁定该校分别考虑每个申请人,并有权考虑种族以促进多样性。但多数意见书的作者、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 'Connor)写了一份独立的意见书,两名同事也加入了她的意见。她说,她预计种族因素在25年内将不再需要。

距离这个结束日期还有四年。但代表白人和亚裔美国学生挑战北卡罗来纳州项目的律师帕特里克·斯托布里奇(Patrick Strawbridge)认为,考虑到学生的种族,平权行动与法院在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历史性裁决中宣布的学校种族隔离没有什么不同。

格拉特是这条规则的明显例外。法院应该驳回它,”斯特劳布里奇在听证会开始时说,听证会持续了近五个小时。

但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表示,2003年的裁决并没有强制实行种族配额——这是法院在1978年加州Bakke裁决中禁止的做法——而是允许大学将申请人的种族“作为促进多样性的众多因素之一”。索托马约尔是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中三名自由派之一,也是最高法院历史上唯一的拉丁裔法官。

“在你看来,少数族裔入学人数的急剧下降真的无关紧要,”最高法院的另一名自由派少数派成员、大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说。

她指的是1996年加州选民通过209号提案后发生的事件,该提案禁止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所有州政府项目中实施平权行动。加州大学的一份报告研究发现,加州大学的少数族裔入学率下降了至少12%,尽管2001年,由于一些校园实行了一项政策,即允许高中班级排名前4%的学生入学,这一降幅有所减少。

虽然209号提案只适用于公立大学,但针对哈佛大学的诉讼依据的是一项适用于联邦资助项目的联邦法律,即《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六条。尽管第六章的范围一直存在争议,但大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在听证会上表示,它禁止“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任何项目或活动中”存在种族歧视,包括高等教育。

拜登政府为这些招生项目进行了辩护。

“当不同种族和背景的学生来到大学,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他们会成为更好的同事、更好的公民和更好的领导者,”司法部副部长伊丽莎白·普雷罗格尔(Elizabeth Prelogar)说。“目前,如果招生不考虑种族因素,就不可能实现这种多样性。”

但罗伯茨说,在这种方法下,“我不明白你怎么能说这个项目会结束。”

这两起案件分别是学生公平录取诉北卡罗莱纳大学,21-707学生公平录取诉哈佛大学,20-1199.裁决将于明年夏天做出。

Bob Egelko是《旧金山纪事报》的特约撰稿人。邮箱:begelko@sfchronicle.com推特:@BobEgel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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