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限制了谁可以被指控谋杀

第137大道和威克街附近的圣莱安德罗发生明显的谋杀-自杀事件。从犯罪现场录像中可以看到,照片中的汽车显然就是枪击案发生的地方。图片来源:Mark Costantini/San Francisco Chronicle
第137大道和威克街附近的圣莱安德罗发生明显的谋杀-自杀事件。从犯罪现场录像中可以看到,照片中的汽车显然就是枪击案发生的地方。图片来源:Mark Costantini/San Francisco Chronicle Mark Costantini / SFC

萨克拉门托——根据州长杰里·布朗周日签署的一项法案,加州将不再允许人们在没有直接参与杀人的情况下被指控谋杀。

由伯克利民主党参议员南希·斯金纳(Nancy Skinner)提出的SB1437法案推翻了该州的重罪谋杀规则,该规则规定,在抢劫等犯罪行为中,无论被告是否参与杀人,共犯都要对在犯罪过程中发生的杀人罪负责。

相反,根据新法律,嫌疑人只有在他或她是真正的凶手,以一种“罔顾人命”的方式寻求谋杀或协助杀人的情况下,才能被控一级谋杀罪。该法律将允许那些根据重罪谋杀规则被定罪的人向法院请求重新判刑。

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外:任何警察被杀的情况。

斯金纳说:“加州的谋杀法规不合理地对待那些没有谋杀的人和那些谋杀的人是一样的。”“SB1437明确规定了区别,对直接参与死亡的人保留最严厉的惩罚。”

斯金纳指出,2018年反累犯联盟和恢复正义组织的一项调查发现,该州72%被判终身监禁的女性并没有亲自犯下她们被定罪的谋杀罪。被控谋杀共犯的平均年龄是20岁。

该法案遭到许多检察官的反对,他们敦促布朗否决该法案。

加州地区检察官协会表示,该法案是“善意的”,但存在缺陷,因为它将社区置于危险之中。

梅洛迪·古铁雷斯是《旧金山纪事报》的特约撰稿人。电子邮件:mgutierrez@sfchronicle.com。Twitter:@MelodyGutierr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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