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男子以独特的辩护赢得了酒后驾驶案:与其面对“两个愤怒的女人”,不如酒后驾驶

据门多西诺县检察官称,北加州的一个陪审团裁定,一名尤凯亚男子酒后驾驶罪名不成立,因为他被发现对妻子不忠,他的行为是合理的,他的驾驶“是为了让他逃离两个愤怒的女人”。

据门多西诺县检察官称,北加州的一个陪审团裁定,一名尤凯亚男子酒后驾驶罪名不成立,因为他被发现对妻子不忠,他的行为是合理的,他的驾驶“是为了让他逃离两个愤怒的女人”。

Jacom Stephens / Getty images

据门多西诺县检察官称,北加州的一个陪审团裁定,一名尤凯亚男子酒后驾驶罪名不成立,因为他被发现对妻子不忠,他的行为是合理的,这使得他的驾驶“为了让他逃离两个愤怒的女人”。

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在Facebook上发帖称,60岁的托马斯·帕特里克·休斯顿(Thomas Patrick Houston)被控酒后驾车,血液酒精含量为0.08或更高。目前尚不清楚他是何时被捕的,也不清楚是否有受伤报告。

辩护律师辩称,休斯顿在酒精影响下驾驶是“一种必要的行为,因此根据法律是合理的。”

据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称,每当初审法官允许必要性辩护时,被告必须证明他们在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以防止对自己或他人的身体伤害;他们的驾驶并没有造成“比所避免的更大的危险”,而且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在酒后驾驶。

通过Jessica.Flores@sfchronicle.com联系杰西卡·弗洛雷斯;Twitter: @jesssmflo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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