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同意,是的,大黄蜂可能是鱼

大黄蜂比蜜蜂大,黑色的身体上覆盖着浓密的黄色和黑色毛发。

大黄蜂比蜜蜂大,黑色的身体上覆盖着浓密的黄色和黑色毛发。

肖恩·盖洛普/盖蒂图片社

加州最高法院周三同意,根据对一项保护鱼类的州法律的广泛解读,允许将日益减少的大黄蜂列为加州濒危物种。

加州的濒危物种法,是当时的州长签署的全国首批濒危物种法之一。1970年,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批准保护任何在该州生存受到威胁的“鸟类、哺乳动物、鱼类、两栖动物或爬行动物”,并将“无脊椎动物”纳入鱼类的定义。

自那时起,该法律已被重写,但州上诉法院五月判决它足够灵活,允许州渔业和狩猎委员会考虑在“鱼类”类别下保护四种濒危蜜蜂。

周三,该州高等法院拒绝审查农业团体的上诉,使上诉裁决成为全州初审法院具有约束力的先例。七人法院需要四票才能批准审查,但唯一的一票是由帕特里夏·格雷罗法官投的,她被州长加文·纽森选为接替退休的首席大法官塔尼·坎蒂尔-萨卡耶。

包括坎蒂尔-萨卡耶在内的六名法官中,有三人投票否决了上诉,他们不同寻常地表示,此案表明法律可能需要重新措辞。

周三的裁决并不意味着根据加州法律,蜜蜂是鱼类,而只是表明上诉法院有理由根据濒危物种法的目标得出结论,该法的措辞“具有该法律特有的不同寻常的含义”,写Cantil-Sakauye法官卡罗尔·科里根(Carol Corrigan)和约书亚·格罗班(Joshua Groban)也加入了该委员会。“这样的决定还可以通知立法者,可能需要进行一些澄清。”

大黄蜂将成为加州法律保护的第一个昆虫物种。以下是上诉法院如何将鱼定义为包括蜜蜂:

1984年修订的濒危物种法取消了对无脊椎动物的全面保护,但新法律明确保护了三位一体刚毛蜗牛,一种生活在陆地上的无脊椎软体动物。当鱼类和狩猎委员会在2019年同意考虑保护四种大黄蜂时,其命令禁止私人或政府采取任何会杀死蜜蜂或破坏它们栖息地的行动。

萨克拉门托县高等法院法官詹姆斯·阿盖莱斯于2020年12月阻止了这项命令,他裁定这项新法律只适用于生活在海洋环境中的无脊椎动物,而不适用于蜜蜂。但萨克拉门托第三地区上诉法院5月份驳回了阿列斯的判决,并表示该法律本应更广泛地适用。

3比0的裁决在美国,罗纳德·罗比(Ronald Robie)法官承认,鱼,“这个术语通常被理解为……生活在水生环境中。”但他说,州议员在1984年批准现行法律时,知道负责执行该法律的鱼类和野生动物部(Department of Fish and Wildlife)发现该法律保护了陆地上的无脊椎动物。

罗比说,立法机构“本可以表达不同意见”,但却明确将保护范围扩大到1985年之前法律所涵盖的所有生物,包括三一刚毛蜗牛。他说,按照同样的逻辑,法律现在必须被解释为允许保护大黄蜂。

这四种蜜蜂中,有一种是富兰克林大黄蜂,去年根据联邦法律被列为濒危物种,另外两种正在考虑接受联邦保护。但食品安全中心的律师珍妮·洛达说,联邦分类只适用于政府项目或需要联邦批准的项目,而加州的保护涵盖了广泛的国家批准的项目,如当地的住房开发和州立公园,并包括鱼类和野生动物部门的保护措施。

洛达周三说:“包括大黄蜂和其他传粉者在内的昆虫在全球范围内都在减少,它们需要所有能得到的帮助。”“我很感激最终解决了这个案子,这样就可以恢复对四种濒危大黄蜂物种的适当保护。”

她说,阿盖莱斯取消对蜜蜂保护的命令仍然有效,但法院的行动将要求法官授权渔业和狩猎委员会恢复这些保护措施,同时考虑是否将该物种列为濒危物种。

加州杏仁联盟(Almond Alliance of California)、加州农场局联合会(California Farm Bureau Federation)和其他农业组织对这一提议提出了质疑,他们表示,这一分类未经法律授权,可能会对农民造成破坏性影响。这些团体的律师保罗·韦兰(Paul Weiland)表示,他对周三的法院命令感到失望。

Weiland说:“我们也担心,加州鱼类和野生动物部门多年来一直公开表示昆虫不能被列入名单,他们没有能力处理保护一系列昆虫的请愿书,也没有预算或专业知识来这样做。”

案件是加州杏仁联盟诉渔猎委员会,案件编号S275412。

Bob Egelko是《旧金山纪事报》的特约撰稿人。电子邮件:begelko@sfchronicle.comTwitter:@BobEgel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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