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没有任何联邦法规能免受最高法院新提出的“重大法律问题”原则的影响

上个月,气候活动人士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外示威,当天法官表示,环境保护局缺乏减少煤炭开采的法律权力。

上个月,气候活动人士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外示威,当天法官表示,环境保护局缺乏减少煤炭开采的法律权力。

邦妮·卡什/盖蒂图片社

美国最高法院6月30日裁定,美国环境保护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缺乏通过减少煤炭开采来控制气候变化的法律权力,这并不令任何人感到意外。今年早些时候,法院驳回了拜登政府要求数千万员工接种COVID-19疫苗或测试和口罩的企图。去年夏天,法院驳回了一项与新冠疫情有关的全国暂停租户驱逐的禁令。在每一起案件中,都以6比3的多数表示,政府的行动没有得到联邦法律的授权。

最新裁决的新颖之处在于,它是第一个明确依赖法院定义为“重大法律问题”原则的理由。简而言之,该法案规定,当监管机构就“具有重大经济和政治意义”的问题采取行动时,必须表明国会已明确授权其行动。

正如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所说在他的多数意见中,当行政机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出“前所未有”的权力要求时——比如美国环保署声称它可以要求能源公司从煤炭转向污染更少的能源——该机构必须表明,根据联邦法律,它拥有明确而明确的权力。

从表面上看,法院似乎只是在说,政府的所有部门都必须遵守法律。

从表面上看,最高法院似乎已经将权力平衡从政府监管机构转移到了他们监管的机构及其在国会中的盟友身上。

旧金山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的律师伊恩·费恩(Ian Fein)说,“‘重大问题’原则是新一届最高法院制造出来的,目的是攻击他们所谓的‘行政国家’。”“这是一种司法权力攫取,允许法院有选择地破坏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的法律。”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C Berkeley)法学院院长、自由派法律学者欧文·切莫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说,尽管这项裁决“对于什么是重大问题,或者什么是足以满足这一问题的明确程度非常模糊,但法院为无数机构行为的挑战打开了大门”。

在保守派方面,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前联邦上诉法院法官迈克尔·麦康奈尔(Michael McConnell)表示,6月30日的裁决“减少了对雪佛龙原则的一些最严重滥用”。雪佛龙原则是法院1984年的一项裁决,要求法官接受行政机构对有争议的监管法律的合理解释。

保守派和商业团体长期以来一直主张废除雪佛龙原则,一些评论员说,法院甚至在环境保护署做出决定之前就已经有效地推翻了雪佛龙原则。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学教授丽莎·海因泽林(Lisa Heinzerling)表示,法官们已经不再提及雪佛龙的案件,政府也经常避免要求其机构的决定得到曾经被称为“雪佛龙的尊重”。

也许最重要的是,对于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数来说,这项裁决是对大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所描述的“自1970年以来行政国家的爆炸性增长”的回应,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法官也持相同意见。

作为商界的后盾传统基金会观察到,自上世纪30年代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总统的新政(New Deal)以来,保守派一直在与他们所认为的过度监管和官僚主义作斗争。

法院现在提供了一个反击的公式:通过认定监管纠纷是一个“重大法律问题”,法官们可以要求一个机构证明它的行动是由国会授权的——同样的法官将以可预见的结果决定监管机构是否通过了这一考验。

唐纳德·特朗普总统任命了三名法官,这是几十年来最保守的法院,法律历史学家也是如此他告诉《纽约时报》而其他媒体则认为,刚刚结束的任期是1931年以来最保守的。

类似的多数人推翻了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裁决,该裁决确立了堕胎的宪法权利,并允许成年人在家外隐藏携带枪支,推翻了加州和其他州的限制。法官们发布了多项有利于宗教保守派的裁决,要求缅因州资助私立宗教学校,要求费城资助一家拒绝将寄养儿童安置给同性伴侣的天主教机构,并驳回了一所高中暂停一名橄榄球教练的企图,该教练在比赛结束后在50码线上举行祈祷,两队的球员都参加了祈祷。

西弗吉尼亚州诉环保署案的裁决是在任期的最后一天做出的。虽然罗伯茨的意见是法院多数派第一次宣布一个案件提出了一个重大法律问题,但他引用了早些时候使用不同词汇得出类似结论的案件。

例如,2000年,法院裁定政府缺乏监管烟草产品的权力,国会在2009年通过了一项新法律,填补了这一空白。2006年,法官们以6比3的比例裁定,联邦药品法没有授权乔治·w·布什政府起诉俄勒冈州的医生给绝症患者开终止生命的药物,罗伯茨持反对意见。

最近,当法院在1月份以6比3裁定拜登政府无权要求主要雇主的工人接种COVID-19疫苗或每周接受检测并在工作时戴口罩时,戈萨奇、阿利托和克拉伦斯·托马斯法官在一份一致意见中表示,该裁决是基于“重大问题原则”。未签署的多数意见没有使用这些词,而是宣称,“我们希望国会在授权一个机构行使具有重大经济和政治意义的权力时,能明确表态。”

换句话说,圣迭戈托马斯·杰斐逊法学院(Thomas Jefferson School of Law)退休教授、美国国家律师协会(National Lawyers Guild)前主席马乔里·科恩(Marjorie Cohn)说,“法院正在自行做出这些决定,而国会把这些决定委托给了有适当经验的联邦机构。”

她说,根据这一原则,“最高法院的右翼多数派将自行推翻以保护三权分立为幌子削减利润的规定。”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律教授、法律、能源和环境中心主任丹尼尔·法伯(Daniel Farber)给出了一个不那么可怕的预测。

他承认,这一原则允许法院多数派将任何重要规则定义为“重大问题”,并决定它没有充分的理由。法伯说:“这是一个不羞于施加影响的法院。”

但他说,与戈萨奇和阿利托等极右翼大法官不同,“我认为罗伯茨试图做的是转移焦点……该机构是否会像监管排放一样保持自己的立场,或者进入另一个业务领域,比如监管电网。”

“我认为他的根本反对意见是,环保署正在利用《清洁空气法》中的一个小小的(监管权力)踏板,并利用它来接管世界。它超越了国会赋予他们处理特定来源排放的角色,而是试图改变整个能源系统。”

这些评估可能很快就会受到考验。在10月开始的2022-23学期,法庭将听取辩论环保署是否有权根据《清洁水法》保护内陆溪流和湿地,或者只保护持续流入可通航的河流、湖泊或海湾的水域。2006年,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结果支持该机构扩大监管范围,但似乎可以肯定的是,在即将到来的案件中,反对者将把其监管权力的范围描述为一个“重大法律问题”。

Bob Egelko是《旧金山纪事报》的特约撰稿人。电子邮件:begelko@sfchronicle.comTwitter:@BobEgel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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