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部分支持挑战旧金山终身租赁条例的夫妇

从伯纳尔高地公园可以看到旧金山的天际线。

从伯纳尔高地公园可以看到旧金山的天际线。

亚隆达·m·詹姆斯,职员/纪事报

一名联邦法官表示,旧金山一套公寓的共同业主可以挑战一项城市法令,该法令要求他们在和其他业主将公寓改建为共管公寓之前,向公寓的租赁者提供终身租约。

美国联邦地区首席法官理查德·塞伯格周二裁定,2013年颁布的这项法令并没有违反宪法,没收了这对夫妇在他们公寓单元的财产权。他们的公寓单元是俄罗斯山大楼内六套公寓中的一套。但他表示,这对夫妇可以试着证明,终身租约的影响“不成比例”,因为它可以防止他们把公寓改成养老屋,而转换成共管公寓将大大提高这栋建筑的经济价值。塞伯格说,这反过来可能表明,市政府要求这对夫妇放弃他们的一些宪法权利,以继续进行转换。

这对住在俄亥俄州的夫妇在2009年购买了这栋大楼的共同租赁份额,使他们成为拥有同等产权的共有人。2010年,他们租了这套公寓,希望自己最终也能搬进来。在要求终身租约的法令通过后,他们向租户支付了10万美元,让他们搬走;他拒绝了,并出价103万美元收购他们的所有权股份,他们拒绝了。这对夫妇的诉讼一开始被Seeborg和一个联邦上诉法院驳回,认为这是不成熟的,但最高法院不同意,并将它发回给Seeborg的法院。

周二的部分裁决对该市有利。Seeborg说,没有证据表明旧金山的法律意在将财产从一个所有者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或削弱任何人的财产权。他说,城市监管机构已经理性地得出结论,在不保护现有租户的情况下,增加转换“将导致大量的迁移”。

瑟伯格说,这对夫妇自愿决定将他们的公寓出租,后来又试图将其改造成共管公寓。他说,他们选择了“进入一个高度监管的领域”,任何对他们“不受政府监管拖累”的期望都是不合理的。他还说,他们声称终身租约会使他们的房产价值缩水50%以上,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但法官表示,这对夫妇在诉讼中充分声称,“终身租赁的要求与将他们的公寓改造为共管公寓的影响不大致相称”。

这取决于未来诉讼中的证据,Seeborg说。他拒绝阻止该法令的执行,称这对夫妇遭受的任何伤害都可以通过金钱补偿来解决。

此案双方的律师都在裁决中发现了值得称赞的地方。

这对夫妇的律师、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acific Legal Foundation)的杰弗里·麦考伊(Jeffrey McCoy)说,正如法官承认的那样,旧金山“不能直接(对这对夫妇)强加终身租赁的要求,市政府也不能在批准公寓转换申请时附加这一要求。”

虽然对Seeborg驳回没收财产的指控感到失望,但McCoy说:“我们有信心,我们将能够证明,终身租赁要求与将该物业转换为共管公寓的任何所谓影响是不成比例的,为了减轻这些所谓的影响,该要求是一个过度的条件。”

城市检察官大卫·邱(David Chiu)的发言人珍·克瓦特(Jen Kwart)说,他的办公室对这项裁决总体上感到满意。

Kwart说:“我们一直认为,纽约市的条例既要平衡有效的公寓转换项目的需求,又要防止租户迁移。”

虽然泽博格允许诉讼的一部分继续进行,但她说,“我们相信,旧金山将认定,这个自愿转换共管公寓项目的要求不构成违宪条件。”

Bob Egelko是《旧金山纪事报》的特约撰稿人。邮箱:begelko@sfchronicle.com推特:@BobEgel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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